Friday, August 13, 2010

对林良实因巴生自由贸易港被控事件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弊案终有大鱼被捕,前交通部长和马华公会前总会长林良实今天在位于布城司法宫的加影地庭被控蓄意欺诈罪名,一旦罪成可被罚监禁长达七年。林良实在《刑事法典》第418条款(蓄意欺诈)下被控,交替控状是第417条款(欺诈)。在第417条款阐明,任何人欺诈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良实的初步控状是,在2002年9月25日以及11月6日在首相署欺诈政府,误导内阁同意根据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KDSB)和巴生港务局同意的条件,购买位于英达岛(Pulau Indah)的土地以供Mega Distribution Hub 在巴生港口的工程的用途。林良实被指刻意隐瞒事实,以致内阁同意购买该土地。林良实并没有告诉内阁,财政部旗下的产业估价与服务局对于该土地的评估是每平方尺25元,分十年摊,或每平方尺25元8分,分15年摊还,包含利息,因此蓄意导致内阁同意购买这片土地。

要是内阁知情,就不会同意购买这片土地,林良实是在知悉自己可以导致马来西亚政府蒙受非法损失的情况下欺诈,而根据法律合约,他须维护政府在此事上的利益。现年64岁的林良实是马华公会第六任总会长(1986-2003年),1986年出任交通部长,直到2003年卸任为止。其在任期间批准的巴生自由贸易区计划在2007年被揭发存在巨额土地买卖舞弊。

基于财政部是唯一有权代表政府签署保证信的政府机构,但财政部签发的保证书还需得到内阁的批准,而交通部发出的四封信函都没有财政部和内阁的签名,因此,在法律上,身为交通部长的林良实和陈广才已经违反法律。基于财政部是唯一有权代表政府签署保证信的政府机构,但财政部签发的保证书还需得到内阁的批准,而交通部发出的四封信函都没有财政部和内阁的签名,因此,在法律上,身为交通部长的林良实和陈广才已经违反法律。

一直以来,林良实总是被国民认为是马华幕后举足轻重的人物。马华如今尚未完全脱离困境,就如其他国阵友党一般,该党在大选中备受打击后,至今依然无法恢复元气。长久的党争对马华更造成巨大的伤害。 林良实忽然被起诉,更会导致党内领袖无所适从,也严重地考验巫统与马华两党领导团队之间的关系坊间有人怀疑,这可能初步显示巫统已经完全放弃重新赢回华人的支持,反而正冷静思考与回教党联合成立团结政府的可能性。果真如此,大马证据的基本结构,可能将面对一轮崭新的革命。 无论有多少隐藏的细节围绕着林良实的诉讼案,可以预见的是,政坛的不稳定将继续一段时期。